江苏无锡江阴常州**道路护栏中心护栏隔离栏栏杆边缘护栏 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要求 1、新建、改建的城市道路、住宅小区、工业园区、园林绿地适用的隔离护栏设施,包括车行道护栏、人行道护栏等。 2、隔离护栏的选型和高度,应根据隔离护栏的功能要求和环境条件确定。 3、完全隔离。能有效阻止行人翻越的护栏设施,自地面起高度宜取100mm. 4、不完全隔离。能阻止行人跨越的护栏设施,自地面起高度宜取700mm. 5、具有警示和限制作用的护栏,其竖杆净间距不宜**过180mm. 6、隔离护栏的设置,应与道路或绿化带边线的线形相协调,平整光洁。 7、设置人行道隔离护栏时,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,可采取加设砼基础的固定方式,可采取膨胀螺栓的固定方式,任何固定方式都必须满足要求、安装牢固。 8、在隔离护栏上设置广告时,必须保证隔离护栏的强度及形状,并在隔离护栏的有效空间内设置广告内容,广告跟隔离护栏要连接牢固,充分考虑对交通安全的影响,色调要与护栏及警示标志相协调,中英文字符合标准的规范。